49. 漫谈三民主义
────国民党竟然『违背真理,以一党之信仰,作宗教式之宣传」。桎梏青年思想进步的主义,就是愚民主义。陈炯明在1927所着的《中国统一刍议》书里,有一段提及孙中山的「三民主义」说:三民主义及其发表之政纲,类皆东抄西袭,绝少独立之思想,一贯之理论,而于国情亦未适合。(详细批评,非本论范围,但国民党贤者,必知其说,不过头上有偶像,不敢触犯耳。如有马定路德出于其党,庶有中兴之望)。在今日视之,已属陈腐不堪,亟待修正。有何神圣而必强求青年,桎其心思,梏其趋步耶!
【陈炯明1927,119】陈炯明说这句话时,孙中山已去世,炯明已被美洲华侨推举为致公党总理,但他仍然希望国民党里的一些老同志,能使国民党有「中兴」的日子,在多党制的政治环境里,共同建国。但炯明所最痛心的,
是「中国向无宗教束缚,方幸为欧美所不及」,而国民党竟然「违背真理,以一党之信仰,作宗教式之宣传」。桎梏青年思想进步的主义,就是愚民主义。若果引用今代的名辞,如台湾作家李敖所说的,「三民主义」也就是统治者用来作「统战」的工具【李敖1987,269】。对其内容,特在下面试作一探讨:
(1).
民权主义
美国「民权法条」(Bill of Rights)的宣布,要以1776年维珍尼亚(Virg inia)州的州宪为始。它是日后「人权法条」的根源。美国联邦宪法(1787-1791) ,法国大革命(1789 )的「民权宣言」(De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’hommeet du citoyen),一百七十二年后的联合国(194 8)的「人权宣言」(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),都是以维州的「民权法条」为依据。维州「民权法条」的起草人乔治麦辛(George Mason)开始便说「人因出生而获有与生俱来的平等与自由」(That all men are by nature equally free and independent),而有不能被剥夺的「保护生命与自由,求取与拥有财产,追取快乐与安全」的权利(the enjoyment of life and liberty, with the means of acquiring and
possessingproperty, and pursuing and obtaining happiness and safety)。美国历史学者莫尔生(Samuel Morison)说维州「民权法条」是世界有史以来「解放人类」最伟大的文献之一。
它不但超过宗教与社会哲学的观念,来给人权运动一个最基本的原则,而且对人人应该享有的「自由平等」,在运用法律的步骤上,奠定了几个简单而明确的意义。孙中山在其「民权主义」的讲义里,把人权的原则,「自由平等」的意义,政治法律的步骤,颠三倒四的混在一起,作了长篇的理论,结论是中国不应该学欧美「以革命去争自由」,而应该「主张三民主义去革命」【国父遗教1960,222】。
为什么孙中山对欧美所实行的民权不满意呢?他说:像美国革命,实行民权有了一百五十多年,现在能够实行的民权,和一百多年实行的民权,便没有大分别。现在法国所行的民权,还不及从前革命所行的民权,法国在从前革命的时候,所行的民权是很充份的,当时一般人民以为不对,大家要去反抗,所以至今有了一百多年,法国的民权,还是没有大进步。【国父遗教1960,272】:孙中山以为欧美民权没有进步,是因为人民对政府取反抗的态度,所以实行民权,必须改变人民对政府的态度。怎样改变人民对政府的态度呢?
他说:我们革命,主张实行民权,对于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个解决的方法,我的解决方法,是世界上学理中第一次的发明。。。我的办法,就是像瑞士学者近日的发明一样,人民对于政府是改变态度,近日有这种学理之发明,更足以证明我向来的主张是不错。这是甚么办法呢?就是「权与能要分别」的道理。这个权能分别的道理,从前欧美的学者都没有发明过。【国父遗教1960,276】究竟甚么是「权与能要分别」的新道理呢?
孙中山引用三国演义,刘备托孤的故事来作解释。他说:中国现在有四万万个阿斗,人人都是很有权的。阿斗本是无能,但是诸葛亮有能,所以刘备死了以后,西蜀还能够治理。。。当时阿斗知道自己无能,把国家全权托到诸葛亮,要诸葛亮替他去治理。所以诸葛亮上出师表,便献议到阿斗,把宫中和府中的事要分开清楚,宫中的事,阿斗可以去做,府中的事,阿斗自己不能去做。府中的事,是什么事呢?就是政府的事,诸葛亮把宫中和府中的事分开,就是把权和能分开。。。欧美现在实行民权,人民所持的态度,总是反抗政府,根本原因就是由于权和能照我所发明没有分开。
中国要不蹈欧美的覆辙,应该要照我所发明的学理,要把权和能划分清楚。人民分开了权与能,才不致反对政府,政府才可以望发展。【国父遗教1960,281】原来孙中山的「民权主义」,其重点是在要说服人民不要反对政府,因此他把人民的权利(rights),政府的权力(authority),与施政的能力或才能(political ability)混在一起,作些似是而非的论调。他批评欧美民主国家实行民权,因为「权」与「能」没有分开,所以引致人民反对政府。可是,孙中山留居海外多年,
难道不知道在欧美的民主国家里,其「阿斗」不必反对政府,因为他们「权」与「能」都有,随时有「能」,行使其「权」,以更换才能不足的「诸葛亮」,而「诸葛亮」的天职,也无非是维护宪法,以保障「阿斗」完整的「权」与「能」!
(2).
民生主义
「民生主义」里最重要的主张是「平均地权」和「节制资本」。以「节制资本」来说,它的主旨在「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,或有独占的性质,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,如银行,铁路,航路之属,由国家经营管理之,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」【国父遗教1960,602】。这种说法,显然的容纳私有资本制度的存在,但是必须加以「节制」,而「节制」的办法,无非是鼓励国营企业。
这实在是当年(第一次大战后),资本主义国家在其演进的过程中,渐有采用趋近社会主义的措施。至于「平均地权」,孙中山提出的主要办法是『(地主)自报地价,(政府)照价收税,(政府)照价收买,涨价归公』。政府则以归公的涨价,来『酬众人改良那块地皮周围的社会,和发达那块地皮周围的工商业之功劳』。但是难免地主会『以多报少』来减低其付税的负担吗?
孙中山作下解释:譬如地主把十万元的地皮,到政府只报告一万元。照十万元的地价,政府应该抽税一千元;照地主所报一万元的地价来抽税,政府只抽得一百元,在抽税机关一方面,自然要吃亏九百元。但是政府如果定了两种条例,一方面照价抽税,一方面又可以照价收买,那么地主把十万元的地皮,只报一万元,他骗了政府九百元的税,自然是占便宜;如果政府照一万元的价钱去收买那块地皮,他便要失去九万元的地,这就是大大的吃亏了。
所以照我的办法,地主如果以多报少,他一定怕政府要照价收买,吃地价的亏;如果以少报多,他又怕政府要照价抽税,吃重税的亏。在利害两方面互相比较,他一定不情愿多报,也不情愿少报,要定一个折中的价值,把实在的市价报告到政府。【国父遗教1960,358】这个办法,表面上看来,似乎很是合理。但是稍有经济常识的人看来,马上就有问题了。孙中山的「民生主义」容纳资本,资本的运用主要在于投资,投资可以增加生产,发展经济,而投资的动机在于谋利,这是经济学上的常理。
如果涨价完全归公,有谁愿意投资于地皮上呢?而且,要这个办法行得通,政府必须有权强迫照价收买,否则地主必定以多报少,永远拒绝出售,永远享受低税的好处。若果政府有权强迫照价收买,在地价高涨的时候,强行收买,岂不是无异于充公私产?这样政府岂不是可以藉口代表人民的利益,实际上在市场上与人民争利,做买卖地产的生意?姑无论孙中山的经济理论行得通,或行不通,可注意的是他在海外居留,宣传革命达十七年以上之久,可是在其「三民主义」的讲义里,透露出他对欧美民主国家的政治经济思想,尤其是「代表性政府」(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)与人民之间的关系,其认识的肤浅,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的。
(3).
民族主义
辛亥革命,创建民国的诸先烈于推翻满清帝制之后,即倡言「五族共和」,深切认识民族平等共和的原则,要避免少数民族的离心运动。他们实在有先见之明,采纳五色旗(红,黄,篮,白,黑)为国旗,象徵「五族共和」,汉,满,蒙,回,藏及其他少数民族平等共存,共同建立一个统一的,坚固的,长远的民主共和国。孙中山于民国元年在南京就任第一任临时大总统时,就在五色国旗下宣誓就职的。可是在十二年后的1924年,他就仿效苏俄,把国旗改为有国民党党徽(青天白日)的「青天白日满地红」旗,以象徵国民党「一党专政」的政治主张。而且在其「民族主义」里,特别提出反对「五族共和」,而倡言「以汉族为中心,融合汉,满,蒙,回,藏各族为一大中华民族」【国父遗教1960,481 】。
这种以「汉族为中心」完成国家「大一统」的说法,自然是为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汉人所爱听的话。可是正在这个时候,中俄交涉方殷,外蒙存亡问题,系于眉睫,孙中山为了俄援,不惜牺牲外蒙,竟然站在苏俄的一边。政治家言行之不一致,莫甚于此!孙中山反对在政治结构上实行「五族共和」的原则,而要以政治办法来「融合」民族的说法,给占全国人口仅百分之五以下的所有满,蒙,回,藏等少数民族看来,全是历代帝王「吞并异族」,以「一统天下」的口吻。世界二次大战结束后,「民族自决」,和平共存的思潮,渐趋实现,二十年代孙中山所倡言的「民族主义」,早已是为时代所淘汰的落后思想了。
(4).
均权主义
1924年孙中山倡言「均权主义」和「分县自治」来做对付联省自治运动的统战工具。他在「民权主义」的第四讲里,解释为什么要反对联省自治的理由:中国的各省,在历史上向来都是统一的,不是分裂的,不是不能统属的,而且统一之时就是治,不统一之时就是乱的。美国之所以富强,不是由于各邦之独立自治,还是由于各邦联合后的进化所成的一个统一国家。所以美国的富强,是各邦统一的结果,不是各邦分裂的结果。
中国原来即是统一的,便不应该把各省再来分开。中国眼前一时不能统一,是暂时的乱象,是由于武人的割据,这种割据,我们要铲除他,万不能再有联省的谬主张,为武人割据作护符。【国父遗教1960,254】孙中山要武力统一中国,「铲除武人」,所以说出这种似是而非的论调,正如陈炯明所说的『盲论之士,往往以主张「分治」,即为破坏「统一」,(而)误解「集权」为「统一」,于是野心者遂假「统一」以夺权』。
二十年代,中国的政局情况是各省「分裂」,为武人所割据,所以要采取「联省自治」的步骤,保留地方政权,实行地方自治,交回军权给中央政府,来建立与欧美相仿的联邦政制。若以今日来说,中国的政局情况是全国已「统一」,一党专政,所以我们可以说要采取「分省自治」的步骤,划归政权给地方,实行地方自治,保留一个与美国相仿,比较强有力的中央政府。换句话说,二十年代,我们要实行「联省自治」来建立联邦制;
而今二十一世纪,可以说是要实行「分省自治」来建立同样的联邦制了。
重点当然是在以『和平统一』『政治妥协』的步骤来建立联邦制。「分裂」和「统一」是对称的名词(antonyms),是描述政局的情况(文法上应该算是形容词)。「分治」和「集权」(「地方分权」和「中央集权」)也是对称的名词,但是指政治制度。「联省自治」是一个「和平统一」的步骤,与孙中山所倡言的「武力统一」,是有对称的涵义。孙中山屡次声言中国不能学欧美,实行联邦制,但是从来没有讨论过联邦制的内容,也没有指出不适合于中国国情的理由。只是把「分裂」,「统一」,「自治」,「分治」等名词,胡乱的混在一起,强行作辩,实际上所攻击的是「联省自治」来「和平统一」中国的政策【国父遗教1960,253 】。
1924年, 孙中山决定改组国民党,仿效苏俄,实行「一党专政」。但他不愿明白的说出采取了苏俄式的「中央集权」政制。所以他就弄出个「均权主义」和「分县自治」来掩盖耳目,与「联省自治」对抗。在是年一月里召开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宣言里,对于国民党的政纲,首先列出下面三项:
(一)关于中央及地方之权限,采「均权主义」,凡事务有全国一致之性质者划归中央,有因地制宜之性质者划归地方,不偏于中央集权制或地方分权制。
(二)各省人民得自定宪法,自举省长。。。省长一方面为本省自治之监督,一方面受中央指挥,以处理国家行政事务。
(三)确定县为自治单位,自治之县其人民有直接选举及罢免官吏之权,有直接创制及复决法律之权。
【国父遗教1960,606】第一项采用的所谓「均权主义」,究竟与「地方分权制」有何差别,孙中山没有解释。
可注意的,是第二项指明省长是由省人民选举出来,但一方面又「受中央指挥」,而不向省人民负责。
换言之,省长受命于中央,成为中央的行政代表。这样的「均权主义」与「中央集权」有什么分别呢?譬如以美国来说,州民选了州长,州长向州民负责,根据州宪行事。全国人民选了总统,总统向全国人民负责,根据国宪行事。州长不受总统指挥,州政府与中央政府是两个独立机关,权限分明,为人民服务,这才是「联邦制」的真谛。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,什么「均权主义」,「分县自治」,人民「选举,罢免,复决」权种种名词,在「一党专政」的政制下,都是用来掩盖耳目,欺骗政治知识程度尚未及水准的人民而已。
50. 两个孙中山
────当时「装扮」之理,未经列宁出头扮演,自无今日之明了。〔吴稚晖,1924〕陈炯明在上文的一段话里,提及国民党人,头上有「偶像」。这个「偶像」,不是炯明发明的。192 4年4月, 国民党旧同志吴稚晖企图调解陈孙时,给炯明一封长信,信里提及:即此次(1924年1月)国民党的改组,不取虚伪选举形式,竟「装扮」中山先生做第一次首领,是应时势的要求,应该如是「装扮」,即便如是「装扮」。
前乎此,民二的打指模,我与先生皆不赞同也。民十之总统,我们两人又不甚表同意。何也?当时「装扮」之理,未经列宁出头扮演,自无今日之明了。。。他(指孙中山)有勤快,寡怨,服善的三长,就此三长,把他「装扮」成一个首领,比檀香雕着的木首领自胜。(首领不要太能干,用木头雕个也好,是我个人的偏见。)
【康白石1978,129】换句话说,孙中山在世的时候,已经被装扮为「偶像」,开始作宗教式的宣传「三民主义」。这种「统战」的办法,原来是模仿苏俄,得自列宁的启示。(孙中山在1919年写文言本「三民主义」,据国民党的记述,1922年六,一六事件发生时,毁失了大部稿料,到了1924年写「讲义本三民主义」时,已深深受到苏俄的影响【李敖1987,280】)。与神化了的「偶像」孙中山相对的是「真正的孙中山」。
后者是一生从事革命,他可以分为三个时期:( 一)海外宣传革命的时期;(二)执政时期;(三)在野时期。试在下面作一简概的分析:
(1).
海外宣传革命时期
根据国民党的记录,
28岁的孙中山于1894年11月在夏威夷组织「兴中会」,开始献身于革命的工作。【据朱正生所着《兴中会之谜初探》,1992年11月,纽约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出版,兴中会是于1895年第一次广州起义之前脱胎于「辅仁文社」,创始人是杨衢云,不是孙中山。】辛亥革命成功,
1911年底回国,1912年1月1日就任临时大总统。这一个在海外致力革命的时期, 一共有十七年之久。
孙中山在这一个时期内,宣传推翻满清政府,向华侨捐款,筹划与资助国内革命,固然是无可讳言的史实。但是,其所贡献的效果如何呢?历史学者还没有给予一个确实的评价。譬如,以宣传反清思想,
鼓动革命精神来说,辛亥革命前的知识分子如邹容,章炳麟等的著作,对国内知识分子的影响,恐怕更要重大些。以筹划国内革命的活动来说,在组织辛亥革命中最重要的武昌起义的过程中,「孙中山无论直接或间接都没有参加」【薛君度1980,90】。
以向华侨捐款来说,广州新军之役,据冯自由的回忆,「孙总理所许二万元之款,仅由纽约,波士顿,芝加哥三处先后汇交(香港)中国日报冯自由收八千元,殊不敷义师发难之用」【革献1974,67:156】。广州黄花岗之役,主要捐款是由东南亚华侨所汇。俟武昌起义爆发后,孙中山在美国报纸上看到消息,已来不及筹款接济了【薛君度1980,92 】。
(2).
执政时期
这个时期可以分为三段时间:第一段时间从民国元年(1912年)1月1日就任临时大总统起,到4月1日行辞职礼为止,一共也仅有三个月。孙中山在这短期内颁布了「临时约法」,下达了些开明的法令,如禁止缠足,禁止吸食鸦片,令司法部禁止体罚,令人民一律剪辫,改用阳历等。第二段时间从1917年7月与海军总长程璧光乘舰南下护法,在广州组织军政府,任大元帅,到1918年5月为止,一共有十个月。在这一段时间内,与桂系斗争,炮轰莫荣新督军署,军政府改组为总裁制,遂愤然离职赴沪。
在这个时期内,没有达到团结西南各省一致护法的目的,结果牺牲了程璧光,护法是徒具虚名。第三段时间从1920年底粤军回粤,陈炯明欢迎孙中山,唐绍仪,伍廷芳三总裁由上海回广州,重组军政府,到1925年3月孙中山在北京去世为止,一共有四年零三个多月。(其中因六一六事件爆发,孙在上海逗留了六个多月)。这一段时间是孙中山的晚年,也是他第一次实揽军政大权的一段时间。在本书的范围内,对孙中山在这一段时间内重要的活动,已较有详细的叙述,是非得失,读者仍可公断。
(3).
在野时期
孙中山从1911年底回国,到1925年初逝世为止,一共有十三年零三个月。在这段时间内,有四年多是执政时期,而在野时期一共有八年多之久。在这八年多中,有二年零九个月(1913-16) 是逗留于日本,组织中华革命党,鼓吹革命(倒袁)。其余的五年多分别在上海租界居住了三段时间:(1912-13),(1916-17 )和(1918-2 0)。中国人民经过大半世纪的『党化教育』后,似乎已不知道有个「真正的孙中山」的存在了。
也早忘记了这个「真正的孙中山」,他在中国的十三年零三个月中,是如何面对面同他的同胞生活过,尤其在他治理下的广东同胞,曾亲身体会的什么样的生活?兹引用炯明于1927年所着《中国统一刍议》一书里,批评国民党与孙中山的话,作本文的结语:如谓国民党为革命党,自与普通政党不同,是亦不然。即以革命党论,亦无一党独尊之必要。盖革命目的,原非排斥异己,独霸一时。
如有异党之为革命,或非革命,而其行动不为本党之破坏者,何妨并行而不悖。若必以狭隘之态度处之,一若版权所有,不准翻印,未免示人以不广,且谁为真赝,尚待条件证明。真正革命者,至少条件:
(第一)牺牲自己,不求私欲之满足;
(第二)独立精神,不倚外援之成功;
(第三)酷爱真理,不为偶像之支配;
(第四)为全民求自由,不为一党树威福;
(第五)言行必须一致,不为事实之矛盾。
能合此五者,革命者之条件始立。否则自身不成革命者,而犹冒充革命,唁人之不革命,反革命,殊为未可也。今之党人,视革命为版权所有,果能悉合条件耶?【陈炯明1927,120】
51. 孙中山的暗杀手段
────『北方军阀尚讲体面,有点刚直气;南方军阀无赖而又阴狠』〔华字1923〕在美国国家档案局于194 6年后才公开于世的机密文件中,广州美国领事报告孙中山于1922年4月中旬,因北伐军入湘不成功,改道攻赣,在梧州的军事会议席上,说南方有三人──陈炯明,唐继尧,赵恒惕──都该予以谋杀刺死【美4393 ,1922。4。24广州】。英国领事亦有同样的报告【英7997:189 ,1922。4。22广州】。
孙中山这句话不是一时的愤语,他在梧州,几天后又在肇庆,两次企图谋害陈炯明【荣哀录1934 ,116;年谱1957,28-29;美4393,1922。4。24;4576,1922。6。22广州】。6月24日《华字》社论,评述孙陈决裂的原因里说:孙中山在梧州时,以手枪授黄大伟,命杀竞存,黄不肯奉命。。。陈部将领均代竞存非常危惧。1924年吴稚晖企图调和陈孙时,陈在覆吴函中说:『惟有一事,至今为我所不解者,南宁劳军之日,即欲演烹狗之剧。
事后闻之,毛发俱悚。我诚无状,然至今想不出获罪至此!』【年谱1957,45】。根据目前所得的史料,还有两次企图,刺客在广州被当局捕获,一刺客供认有五十万元的悬赏【申1922 。6。2;美4541 ,1922。6。10广州】。又史料透露出孙中山曾雇用一俄籍恐怖分子,名叫德科伯(M。M。deColbert),组织暗杀团以排除异己。
1922年10月里,广东市内连接发生六次炸弹案,所炸地点有东方旅馆,亚洲酒店,东堤桥旁,报馆等处。19日,广州当局查获德氏为炸弹案的主要嫌疑犯。被捕时,德氏在民国医院当医生,自称为美籍公民,后改为法籍,又转为德籍。但从其住所所搜得的文件推测之,则应为俄国人。又从搜获的文件中,证实与孙中山有直接的联络。他的住所藏有两颗炸弹,和制造炸弹的小型工具。德氏承认与孙中山面晤三次,最后一次是当孙中山离开黄埔,乘舰泊于沙面岸外之时(7月10日左右)【士蔑1922。10。23,24,27 】。
七个月后,德氏再在广州出现。1923年5月5日,孙政府举行庆祝夺回广东政权,及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两周年纪念的大巡行,德氏亲自参加巡行,极引人注目。美国领事曾派员去访问他,德氏说他在组织一武装力量,叫「神圣不朽的党员」(Immortal Partisan),将以恐怖的手段来对付孙中山的敌人。这组织与美国的三K 恐怖党(Ku Klu x Klan)颇相类似【美5038,1923。5。12 广州】。
1922年7月上海申报报导粤军调查处在广州市内查出一暗杀团的组织,冒名「南洋同侨俱乐部」,拿获谢民智等嫌犯五人,并搜获粤军将领洪兆麟,杨坤如,陈觉民,陈永善,翁式亮,锺秀南,黄强,李云复等相片十余张,意图谋害【申1922。7。26 】。孙中山以有组织的暴徒手段来对付「敌人」,是当年在南方众所周知的事实。
所以,在1923年香港《华字》一社论里,批评孙中山有「北方军阀尚讲体面,有点刚直念气;南方军阀无赖而又阴狠」之语【华字1923。9。20】。1922-1923年间,效忠陈炯明的四个重要部属,均遭到孙中山的毒手。在史料中,又发觉1917年广州军政府时代海军总长程璧光也遭遇不幸,特在下面分别记述:
(1).
邓铿
1922年3月21日,孙中山所指派的刺客,在广九铁路大沙头车站行刺邓铿,两天后不治逝世,时邓年仅38岁。日后孙中山嫁祸于陈,国民党的记录里说邓铿是负责筹备北伐经费的人,因陈炯明反对北伐,
所以把邓杀掉。邓铿自辛亥革命惠州光复之役,就一直追随炯明,两次讨袁,援闽,回粤诸役都任军中要职。援桂之役,炯明在广西督师,邓则在广州粤军总司令部为「代拆代行」的参谋长。粤军回粤后,炯明即委邓着手编练国防军,以第一师为示范师〔华字1920。11。11〕。
邓铿被刺时,仍任参谋长兼第一师师长职。1990年留美学者汪荣祖教授,依据淹没已久的史料,包括有英美两国国家档案局里的情报,对邓铿之死的真相,作一仔细的研究与分析。他发觉邓铿「可以说是陈(炯明)的心腹,邓是以陈的心腹与孙(
中山)打交道的,就像胡(汉民)以孙的心腹与陈打交道一样」。
而且根据当年的史实,在孙陈分裂的前夕,陈炯明是绝对没有丝毫「动机」要谋害自已亲信的参谋长的;而孙中山方面,因邓铿之死,则得到绝大的好处。所以结论为孙中山谋害邓铿,是北伐军改道攻赣回粤时,对付陈炯明「杀鸡警猴」的一着棋。〔汪荣祖1990 ,49〕邓铿死后,嫁祸于陈,不到一年,孙中山则利用之为藉口,暗中收买邓的旧部第一师第四团倒戈背陈,让滇桂军蜂拥入粤。
邓铿被刺前夕,是曾到香港迎接老师周善培(孝怀)。周是四川人,清末时,两广总督岑春暄最得力的幕僚,在广东创办及主持「将弁学堂」(后改名「陆军学堂」),邓铿是周善培最喜爱的学生。根据周于1950年代在北京时的回忆,他在1922年初,因投资于戴传贤(季陶),张人杰在上海主持的物品交易所,而受到损失。
3月时,「忽听说张人杰电求陈炯明,借一百万元为交易所复业」,所以立刻电知邓铿,即日赴粤,请邓带见陈炯明。周说:邓铿到香港接我(周善培自称)。。。。午后二时同趁广九车赴广州,车上谈天很多。有四十分钟谈的蒋中正(介石),邓铿极言此人阴险毒辣,中山如果受他包围,一重用他,党里就会大乱。。。。傍晚到了广州,刚出车站,忽听枪声两响,邓铿就被人行刺。。。。天大的乱子,就从戴传贤,张人杰做骗子,我为这点小事,跑到广州,立刻惹起来了。〔纪念辛亥1981,下:49〕这里邓铿说日后为孙中山继承人的蒋介石「阴险毒辣」,原来蒋介石与粤军当年有「三就三去」的轶闻。
蒋为炯明所器重,但蒋性阴毅,与粤军同僚不能相处,每次都由陈其尤从中干旋,(陈其尤与蒋留学日本时,曾称「莫逆」,后来抗战初期,一度任蒋驻香港的私人代表)〔工商1934。10。27〕。细查史实,蒋与粤军实有「五就五去」的关系〔李敖,汪荣祖1995,101─104 〕。到1921年,曾暗中献议孙中山「先发制人」之策,蓄意夺取统率粤军之权,邓铿临终前评蒋的话,证之史实,是有先见之明。周善培没有指明谁有杀邓铿的嫌疑,但概括的指蒋介石为万罪之魁。1933年炯明逝世时,周善培挽陈说:『孝乃可为子,义乃可为夫,伦纪方坠,几辈能如公笃。廉足以儆贪,勇足以儆懦,是非未定,千秋必使人思』〔荣哀录1934,45 〕。
(2).
陈达生
陈达生于1922年,六一六事件发生后一个月的7月15日里,在香港被凶手枪杀殒命,时陈为广东省政府的公务处处长。香港警察拿获一嫌疑犯,后因证据不足,予以释放。香港英文报纸评论,说广州的政治斗争,延伸到香港来,实为可憾【士蔑1922。7。17,31】。陈达生是广东海丰人,与炯明同县同姓,但没有亲族关系。1905年清末维新立宪时期,在新建的海丰高等小学里任教员,后任《海丰自治报》的选述。190 8年,与炯明等三十余青年知识分子在文天祥的纪念亭里,宣誓缔盟,参加革命。广州黄花岗之役,担任旗街放火。一直追随炯明,办事能干,为炯明所器重。
(3).
陈永善
陈永善于孙中山回粤重建大元帅府后两个月的1923年4月10日里,在香港被暴徒枪伤。十一个月后,在1924年2月下旬,因伤重不治身死,年仅37岁。他是六一六事件发生后一段短期内,当过广东省长的陈席儒之长子。(陈席儒是夏威夷归侨,祖籍广东中山县,在香港经商的侨领)。陈永善在炯明主粤时任江防司令,及广州石井兵工厂厂长的要职【士蔑1923。4。11;1924。2。28】。
美国领事说陈永善是美国耶鲁大学毕业生,一口流利英语,常替陈炯明作翻译,无疑地是陈的重要助手之一【美4576,1922。6。22广州】。陈永善被刺后,香港的西报评论说:『我们应该提出严重的抗议,使南中国的政治败类,不能在这个英国的领土上,任意作出其无法无天的暴行』【士蔑1923。4。12】。上文提及要替孙中山铲除「敌人」的俄籍恐怖分子德科伯,就是于1922年10月里,由陈永善亲自率兵查获审问的【士蔑1922。10。23,24,27 】。陈永善之死,很可能就是德科伯手下暴徒之所为。
(4).
关国雄
1980年代香港《春秋》杂志登载了一文,题为「陈炯明毒杀关国雄」。文中说1922年8月中旬时, 陈炯明在白云山召集高级将领会议,电邀驻梧州的关国雄出席,会议三天后,因「不满意于关国雄,在宴会时,放毒药于酒中,关因而丧命」【春秋(577:15)1981。7。16】。关国雄,广东南海人,绿林出身,粤军援闽之役,编入粤军第二军(军长许崇智)为营长,以后回粤,援桂两役中,屡立战功,升为第四师师长。
陈孙决裂前夕,关国雄已表示倾向炯明,
1921年10月下旬,与记者谈话,说饷粮无着,不能随孙北伐【华字1921。10。25】。1922年4月,许崇智随孙改道攻赣,回师广东,而关则留驻梧州。6月中旬,粤军全体官兵通电请孙下野,关国雄是在叶举,洪兆麟之后的第三位高级将领署名的【华字1922。6。17】。6月下旬,孙中山在广州舰上电令在广西的滇军张开儒部沿西江南下攻粤,为关国雄所拒【士蔑1922。6。30 】。10月,滇军再迫近粤境,香港报纸报导有六十箱军火运抵梧州接济关国雄【士蔑1922。10。10 】。
1923年1月,关国雄死后,第四师代理师长莫雄在梧州受贿倒戈叛陈,才使滇桂军蜂涌入粤。证之日后史实,莫雄为效忠许崇智的部属。细观上述史实,关国雄之死,当在1922年10月与1923年1月之间,其死时真相,目前没有可信的记录。但是,关死前,是陈炯明的有力支持者,扼守西江要道;他死后,其部属即受贿倒戈背陈,使滇桂军沿西江直下广州。究竟谁有动机要杀关国雄?读者们可裁断吧!
(5).
程璧光
1918年2月26日广州军政府海军总长程璧光被刺殒命。程本来是北京政府的海军总长。1917年5月,北方督军团变起,黎元洪被迫退位,解散国会。6月,程璧光即在上海宣言拥护总统国会约法。7月,率领北洋舰队与炯明,孙中山等南下护法。所以『南方护法之举,实程璧光倡之』〔章年谱1979,635〕程璧光之死,根据国民党的记载,是桂系(指陆荣廷,莫荣新,陈炳昆)所主使。
但是根据史料,程璧光是遭了孙中山的毒手,可以说是孙中山与桂系在1917,1918年间斗争中的牺牲品。1918年1月,孙中山以江防兵舰炮击莫荣新的督军署,在一般中国近代史上,已有记述。可是,两个月前,他曾命令北洋舰队炮击广州,而为程璧光所拒绝,却是中国近代史上没有提及的一段史实【士蔑1917 。11。20 】。
1917年11月,广州美国领事报告,说程璧光不但拒绝炮轰广州,而且反对孙中山在广州外围四乡各处秘密招募民军。当时,北洋舰队曾发表告示说:(北洋舰队)南下目的为保护民主。段祺瑞企图煽动地方不和,以期控制广东。广东已有自治政府,海军将助其维持地方秩序,不能让任何派系惹起动乱。某派人士,以海军之名,招募不肖之徒为民军,实为不法行动。【美2748,1917。11。21】美国领事解释说「某派人士」即是指孙中山。
日后,美国领事再接到情报,说程璧光被刺,孙中山事前已知道其事【美4541,1922。6。10】。在另一报告中,说杀程凶手,名叫李安邦(Li An-pang),后在孙军的一个旅中,升任上校,又曾任总管士敏土(水泥)厂之职【美4576,1922。6。22】。又《华字》在一社论中,便提及说:『孙中山当众宣言程璧光之被刺,因不奉命而宣布死刑』。孙中山主使谋害程璧光,是当年在广州,香港公开的事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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